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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節目逐字稿》當我遇見同志06-上

作家相片: 神學少女神學少女

已更新:2天前

「愛罪人,但是恨惡罪」? 直接收聽(youtube)

我們歡迎慕天到現場來,繼續跟我們聊第三集,歡迎慕天~

哈囉!這次我們的開場就很直接。


對,這次沒有講小故事了。今天一開始我想聊一聊,其實台灣教會的立場面對性少眾族群,大部分我覺得是比較中庸的立場,就是他們主張的是有條件的接納。比方說呢,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教會宣稱:「我們要愛罪人,但是要恨惡罪」

但這句話我本身覺得有一點弔詭,因為罪人與罪有時候很難分開,所以到底怎麼實際的執行這句話?我其實是有一點困惑,反而當我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會有一點不舒服的。

我不知道慕天有沒有能夠感受到我在提的那種感覺嗎?


我知道啊!


可是我沒有辦法用語言表達為什麼會不舒服欸。


因為我覺得不是這句話有錯,而是這句話它變成一個安全牌、變成一種廉價的詞,就是當我說「我愛罪人,但是恨惡罪」的時候,好像你已經愛了罪人了,其實你沒有。


哦!講得好對!就是感覺,你沒有愛罪人。


然後你「愛罪人,但是恨惡罪」,其實你是「愛自己是個罪人,但是你恨惡別的罪人身上的罪」,所以來說它實際上大部分是這樣子。而當這個話語被一直去濫用的時候,它已經失去語言真正該有的力量了、已經沒有力了,它是繼續在維護某一種意識形態,和一種很道德廉價判斷的一個信仰正確的口號。


這是很漂亮的說辭,但實際上比方說,即便這個同志朋友出櫃,但他一定要努力改善他的性傾向、接受治療輔導、努力成為異性戀,你可能才會覺得:「那我可以很愛他。」如果他不是走這個路線,決定要繼續同志生活,甚至想要結婚,這時候教會就覺得:「很難愛,你這樣就是在罪裡面,你這樣可能不適合在我們教會。」

那到底怎麼評斷、怎麼說自己是「愛罪人」?我就覺得這句話實在是太弔詭了。


怎麼看同性性傾向?


我覺得我們前兩集是在處理的就是,把「同性戀是罪」這件事情脫鉤,我們從釋經上面很仔細的討論。所謂脫鉤的意思是:我們用一個更寬闊的視野去擴展對這件事情的認識。

那我們也討論了在文化上,我非常喜歡上一集的結尾提到的,罪很像那個阿基里斯腱,是我們最脆弱的地方,而我們是需要恩典作為盔甲去撐住它的。

回到在上一集的最開頭,我有提到說有四種立場嘛,那我們談到,有人認為同性戀性傾向不存在;有人認為這個是存在的,但是性行為是錯的;也有人認為性取向是存在的,但是同性性行為是次等的善;最後一種就是認為都是善的。那我想到上一集談立場的時候,我想也可以分享一下我的看法。

我認為這整個世界都是墮落的,現在整個世界全部都是次等的,已經回不到上帝最完美、最完全的那個創造,所以當我們一切都在罪的權勢下,我們特別要求性少眾族群:「要給我活出一個最完全的善」,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合理的要求,因為我自己都做不到。

所以對我來講,我的立場比較偏向第三個,就是我認為:同性性取向是存在的,有先後天的影響,而且即便他們發生性行為,而同性性行為是次等的善。所以我不會用罪去定義同性戀性行為,我個人立場是這樣,就跟大家分享一下

那不知道慕天怎麼看呢?


對啊,我覺得我們會用一個比較健康的態度去面對性少眾的問題,因為當我們在講罪的時候其實呈現的很清楚,就是這個世界按照自己的邏輯去發展,即便基督徒知道了神的真理之後,仍然按照基督徒的想法去發展,以至於我們都還是沒有辦法達到至善。

那我們說無罪的狀況就代表,這個世界其實不太需要他繼續去做什麼來解決自己的問題,因為基本上是做不到。所以基督徒的理解應該是,用什麼方式展現恩典,讓這個世界可以變成是一個完善跟自我平衡的狀況。雖然世界本身做不到,可是當我們去理解神為我們所做的事情、或是恩典之後,這世界就可以達到一個平衡狀況。

而這個平衡的狀況,是讓我們可以去接受跟擁抱這個世界的理由,不是去擁抱不完美的地方,而是看到不完美的地方也被神所接納跟彌補了。


所以這也包含我們怎麼去處理看待同性性吸引的問題,因為第一,我們過去對同性戀性傾向、或對性傾向的問題不了解的時候,其實是把它定位為精神病,當我們把它定義為精神病的時候,它就會是一個不整全的狀況。



「感同身受」的來賓經驗:伴隨ADHD而來的偏見與誤解。


例如我自己是確診的ADHD,我到兩三年前才去診斷,才把自己一直懷疑我有的這個問題給列出來了。可是它既然實際上是精神病,那就可能需要用藥物的方式去回歸,或是憂鬱症什麼,人們是不會覺得這個狀況是很好的。

如果可能的話,雖然我有這個狀況,但是我跟他共存,而我也不譴責我自己,可是仍然會希望怎麼做可以讓這個狀況提升,或是如果他影響到我的生活或人際關係的話。


我覺得剛好用這個例子,舉例ADHD、注意力不集中、或是有人稱過動症,我想到的事情是,比方說1973年同性戀才從精神疾病脫離,被去病理化了,剛好今年2023是50年耶,所以已經走了50年,但是真的同性戀不再是病這件事,也是我覺得最近10年才慢慢大部分社會接受。

所以一件事情去病理化到社會大眾接受,會需要很漫長的時間,而且在社會裡面比較保守的一方,像很多長輩還是會覺得同性戀就是不正常,所以我想那還需要時間慢慢走。

那回到你剛剛說的,如果假設我有ADHD,是先天性的、我身上的特質,然後我必須想辦法與它共存。


我很難講是先天還後天的,因為我自己在更小的時候感覺不出來,大概是在中學開始覺得有被影響到、覺得好像有這樣的狀況。ADHD有個特色就是多巴胺的產出是比較少的,所以需要用藥物去加強興奮、吸收,這樣才能專注。


你很理解自己發生的事情,也知道當中有哪些煎熬、可以怎麼與它共存,但是社會上其他人在不了解狀況下,還是會帶有偏見跟歧視。所以即便去病理化,我身為擁有這樣特質的人,我知道有優點、有缺點,可是我需要超越社會的眼光,這個過程也是很辛苦的。


所以我如果用自己的這個狀況來同理性小眾的處境,因為我們會知道,包含很多我們在書上面講、或是Cindy跟我也看過很多個案,其實性傾向的發展,我們先不談先天或後天,但展現出表徵的時候,有些人講小學、有些人講中學,大概是開始去接受到性的刺激的時候,會慢慢去發現自己有對某些東西產生反應。

我也是在開始有意識的時候,或者我們把它叫懂事的時候產生出來的狀況,如果這個狀況開始讓我的自我認同、或是人際關係有一些懷疑,那在信仰上來看,就是會阻礙我整全的自我發展。

那這裡面有產生兩種狀況,一種是外界是否能夠去接納我、理解我、調適我?還有我自己是否能找到資源去克服它? 那我覺得同性的性傾向其實也面對同樣的處境,就是他的性別氣質是不被接受的,那可能在人際關係上會被罵娘娘腔、或者說你就是個T、你就是一個男人婆什麼…。

有很多這種對性別氣質上面一種帶有負面貶義的詞彙,其實造成了他們在沒有辦法主動選擇的時候、或者他們自己開始產生這樣的一種感受的時候,就產生認同上面的剝離,以至於會想要去偽裝、或是開始產生自卑感。那在青少年的時候,在沒有支持環境的狀況下,他們就會被霸凌、或是遭受到被欺壓、認同上的創傷。


那ADHD的狀況而言,很多我也覺得很類似,例如可能會因為沒有辦法專心,被認為不服管教、發出怪聲或是動來動去,那常常會被認為是自制力的問題。自制力也被泛道德化,就是其實你是控制不了、會容易受到吸引,可是就被認為你不努力,明明可以做得到但是故意這樣,常常被認為是故意的。

所以這個狀況是我自己從小經歷過,就是大家會說:「你明明可以做、明明很聰明,或是你可以…」,然後我也內化了這個想法,就認為:「我可以做,我只是故意的」。就是我可以做得很好,但故意不做、故意秀給你們看,我就是不想做,只是我想不想做的問題。

可是很久以後,我這個扭曲的想法才被轉過來,但也是閱讀了很多的個案跟分析,我才知道連我都把自己放到那個框架裡面去,我就產生一個虛假的、好像這是我選擇的事情,故意這樣、故意叛逆。可是我其實沒有故意要叛逆,只是被他們這樣認為以後,我乾脆用這個方式來反制那一個論述。


那我發現其實性小眾族群也面對這樣的矛盾跟掙扎,包含要不要出櫃?或是不出櫃?或是怎麼樣去處理自己認同的驕傲?我覺得在我們看待很多性小眾的生命過程當中,其實都會面對這一塊。

因為這會在人際關係上展現出來,當性別氣質不符合主流期待的時候,和我們剛剛講其他心理的狀況不符合、或是產生人際關係困擾的時候,我覺得有點相似。只是目前同性戀已經被去病理化,所以它是不需要用藥的,它也不需要矯正的,所以剩下所有的部分,都在於認同上的調整跟社會上的觀感、接納度的調適。



隨夥裝假—你自己要改變,我們才會接納你?


所以到底誰應該要去往哪一方靠近?我覺得雙方都需要在這動態裡面取得平衡,才會在我們信仰裡面去真正談到,如何處理罪的問題。因為我們現在講罪,首先不應該把它當作一個道德上的是非。

在神人關係當中、或是神為人所創造的目標跟形象中,你的生命是有價值的、是被愛的、是被接納的、是有意義的、有要成為的一個在基督裡面的樣式,而當這個樣式達不到的時候,這當中就會有罪的問題。

但並不是特別去強調道德層面,而是從結果論來說,有不符合期待、或是不符合那個設計上面的落差,這個落差是一定要去處理的,所以並不是同性戀的性傾向本身就是等同那個罪,而是因為同性戀性形象所產生的,他的生命達不到神所預備的那樣的樣式,在完完全全被引到基督面前的問題裡面,有一個罪的問題。


那這個罪的問題,其實是一個結構性的罪的問題,而不是說我們把這東西病理化,就像是我的ADHD讓我產生了一個想要去追求信仰目標的一個挑戰,那這裡面有一個罪的問題,可是該被譴責的罪並不是我得了ADHD。

就像耶穌面對那個瞎眼的人,人們都說:「是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?還是他身上有罪?」耶穌說:「不是他犯罪,也不是他的父母犯罪,但是罪的問題是存在,而且要在他這樣的狀態下,去顯現出神的榮耀來。」

我覺得對於同性戀的族群、或者性小眾族群,一樣是面對這樣的狀況,就是教會一直在談罪、恨惡罪還有愛罪人,可是不知道為什麼,我們一直把罪的方向失焦,而處理方式也失焦,然後最後丟給性小眾族群更大的壓力、壓迫、跟負擔,就說:「我們雖然知道這裡面有罪的問題,讓你沒辦法在教會裡、或在神人關係裡得到一個認同上很平衡的狀況。這個罪的問題存在,但我們不負責,我們只是鼓勵你解決了吧,你自己去解決。」而當你把它解決以後,我們就講說罪的問題已經處理了。

所以變成教會的處理方式很機械,他只能夠這樣做,教會只給他一條路,就是裝成他不是同性戀,或他已經沒有同性的吸引了。


這反而是在隨夥裝假,就像現在很多的基督徒也在隨夥裝假,就是明明我們在講聖潔,對於聖潔、對於處理罪問題的想法是那麼單薄跟片面,但是我們也沒有一個好的處理機制,就希望大家用隨夥裝假的方式,去打扮出一個看起來很聖潔的樣子,而教會就認為這樣就解決了。


什麼叫隨夥裝假?


就是加拉太書那句話,就是說裝成一副把問題都掃在地毯下,你今天乾淨體面、講話都很有禮貌、對長輩都很有禮節,就是提摩太後書說那個做監督的樣子、只做一個妻子的父親,所以你可能有精神出軌沒有關係,在表面上看起來很愛家、形象都打扮得好好。有些教會講台、或是基督教機構董事都很喜歡請這樣的人,因為看起來是乾乾淨淨的、一表人才、衣冠楚楚,但那裡面可能都是敗絮其中。

後來我們發現翻車很多次,因為大家都在裝假,當然不會說每個人都是這樣,有些人他是真的。可是今天教會所處理方式,就是不管怎麼樣,只要你裝成這樣子就沒事,教會長老的職位、牧者的職位、光環就會給你,就是只要你看起來好好的,然後沒有什麼狀況。

但如果你今天承認自己離過婚;說自己有什麼樣精神的問題、有憂鬱症,那教會就把你當作牛鬼蛇神,也不是說你就萬劫不復,而是說大家就會躲開你這個人。


這個躲開有時候就是最傷人的耶!


對,因為我們就覺得你就是有個未爆彈嘛!或是你承認自己還在情慾上的軟弱掙扎,那也不行。所以教會就會停止你的侍奉、拔掉你的小組長、或是就開始就不請你;或是小組長就會開始說:「我們要為他多禱告、我們要多關心他」,這些都是一種精神逼迫和勒索,因為沒有恩典,只有一直說:「趕快解決吧!我們現在已經注意到你這個問題了!這裡面有罪。」

第一個問題是指不出「罪以及他想要達到的目標」之間的距離,基本上沒有辦法去分析跟陪伴,所以有一個要整全的策略。

第二個是教會在這個情況下一直在做假的接納,就是我們恨惡罪,所以要表示恨惡他,因為他沒處理罪問題。我們說愛罪人,但是又不是真正的接納他、愛他,我覺得這裡面的掙扎,一直是很具體而微的反映在我們對性小眾族群的懷疑、疑慮、或是不夠接納的基礎上。



關於一個同志探索自己的故事


簡單來說,我們看見的不是眼前這個人,我們看見的是一個犯罪的人,我覺得這個眼光真的是帶來很大的殺傷力,我想講一個故事,我突然想到也許可以回應一下剛剛講的。

我覺得你剛剛說,其實在同性戀的朋友達不到那個最理想的、最完全的樣子,與那之間有一個落差,所以面對這個落差,這當中一定會有罪,我們就應該去處理這個落差。但怎樣叫處理落差?還有我也會有個疑慮,因為我覺得當我們把罪放在自己身上的時候,在我們的語境下,這個罪已經不是原本的意思了,感覺是「我很糟糕、我很羞愧」。


那我想分享,就是有一個我非常要好的朋友,然後我認識他、知道他是同志,那我一直都有很多同志朋友,所以我們關係很好。我也非常的欣賞他,因為覺得他是一個很聰明又非常細心的人,所以並沒有一直在看他是不是同志這件事,我看的是他這個人。我當然也希望他信耶穌,但這不能強求,所以就是關心他、做朋友,也沒有勵志要改變他,就是很輕鬆做朋友。

然後很神奇,我們大概要好了大概一年多,最近他跟我說,他覺得自己好像對女生有興趣。哇!這個發生真的太神奇,我其實也沒有跟他討論,因為我就很支持他,就是他在探索自己的情感關係當中,我都是很願意傾聽跟了解的。我覺得這一年多發生的事情是,當他在人際上受到很大傷害的時候,我告訴他,我一定挺他,因為我知道他是善良的,只是被別人欺壓。

另外就是我覺得在一個安全的關係當中,他就開始跟我分享自己去探索了更多,比方說,他跟他母親的關係,他發現原來自己對母親有很多糾結的情感,以至於他很害怕女性,但他現在慢慢跟女性比較自在的相處之後,他也回去看他跟母親的關係,就看到原來當初有一些東西是自己的誤解跟錯覺,他沒有那麼害怕媽媽了,因為愛跟怕其實有時候是同時存在的。


總之,他沒有那麼怕媽媽的時候,他就開始注意、感覺有些女生怎麼這麼可愛,然後他說自己現在走在路上看女生比看男生多。

我超級驚訝的!因為第一個,我沒有真正經歷過有同志朋友由彎轉直,這是我難以想像的事情,我也沒有抱這個預設期待,然後也抱持著開放的心情。我覺得他還在探索自己的變化,只是在探索中的過程,有沒有一個人可以讓他很安全的說跟討論。然後他不是感覺到壓力,覺得我就是希望他變成直的,因為我想如果我有期待跟希望的時候,反而讓他更混淆,就不能好好去面對他自己的混亂。


所以性傾向可能不是單純的性的需求而已,它裡面還包括了很多,可能這個人成長的一些故事、他的一些傷、或是一些我們沒有聽過的故事…。

總之我覺得,我沒有覺得同性戀一定要改變,因為剛剛有說,我的個人立場不覺得這是罪,所以到底在落差上要做什麼樣的改變?或是要走什麼方向?我覺得每一個人自己要做出他自己的神學去面對上帝。

我更關注的是,他有沒有很渴望面向上帝?我覺得當你轉向上帝的時候,神自然會光照你一些你個人生命要面對的挑戰,可能根本不是性議題的挑戰,也許是別的,但性是一個整全性的,當我在其他議題上面開始前進的時候,性議題自然也會帶動,這是我個人看法啦。



用正確的眼光看待跨虹者


對呀,我也想要回應跟補充一點,就是當我剛剛聽到的時候,我反而是有一點怕。我們真的是要小心,甚至對於聽到有一個人他跨虹的時候,我覺得甚至要去避免對這件事情有一點點的開心。


要小心那個預設,對,我沒有開心。


剛剛我覺得我們一定要去呈現這件事情,就是這件事情,不應該有任何的開心。而是讓他覺得他自己更接納自己、更整全,或是跟神關係更好,我想作為牧者,這些會讓我覺得開心,至於他要喜歡男生女生,我覺得那個不是重點。

那不是重點的意思是說,我有點擔心教會的主流論述會去掠奪、鋪張這一塊,就是看到有一些跨虹者的時候,就立刻把他放在高台上面去,讓他去做見證,說:「你看這個人!他可以性向可以轉變的!」那我感覺這就是把他用來去傷害其他正在掙扎的同志。

因為現在有一些同志,我想我會注意到這個點帶來的反作用力,所以應該是更把他整全看待說,凡是讓他跟神關係更接近的所有見證、陪伴的過程,我覺得是這個過程在信仰上面的、很難量化的,跟很難用行為去定義的,而心境上面的轉變才是我覺得在走屬天路的成果。


而我們其實知道,剛才提到腦科學的時候,其實因為我做ADHD後來我發現說,性傾向、性滿足跟性成癮,或是所有我們對於人性上,其實有一套大腦科學的機制在對應。

例如我們知道,讓我們產生興奮、刺激感,最重要的一個東西是多巴胺,像我的ADHD用藥就是在刺激我的多巴胺,因為我原本多巴胺的吸收量很少,也就是我分泌的多巴胺沒有辦法被我的受體給接收,所以我是透過中樞神經興奮劑去把我的受體給打開。那我就像是服了這種藥物,你也可以說是毒品,因為其實成分是一樣的。所以其實我們所做的所有的事情,跟我們的慾望、我們大腦獎勵機制回歸是很有關係的。

所以我們會看到,至少我們在講罪的時候,會看到有一些同志族群在他的空虛底下所產生一種比較表淺的行為,就是他在追求性所給他的多巴胺的獎勵,就像是約炮、群交、或是用藥。所以為什麼我們會看到,有一些同志族群所產生的一些社會上、或精神上的問題,包含憂鬱症,因為這東西跟他整體靈性上面沒有整全有關,而這部分又跟他的性上面的認同被剝奪、沒有被接納有整體的關係,然後就更透過這個方式去加深他的問題。

那我們已經知道為什麼這是罪?不是因為這些是道德問題,而是這個狀態讓他沒有辦法得到長久的幸福,所以我們會知道這狀況是不好的。



上癮、著迷行為的真相


我可以補充一下,其實關於上癮,很多人以為就是毒品上癮或什麼東西上癮,是不是那個東西太吸引力、太毒了?可是研究發現,真正讓上癮的人難以完全割捨毒品的原因,是因為他那群毒友,是人跟人的連結給他非常強烈的多巴胺報酬。

所以我覺得其實很多時候,我們會上癮一件事情,是我們內在有個情感的空缺,然後我們不知道用什麼方法補足空缺這個,但是面對又太痛苦了,那就不如轉移注意力,有哪些東西讓我更開心,我就去做那些開心的事情,所以就容易陷入循環裡面。


我想到一定要回應一個東西,這邊我們一定要去舉一個就很有名的、很震驚世界的一個論文,就是〔25號宇宙〕,就是在大概1960年代有一個科學家,他是用老鼠做老鼠的社會實驗,就幫老鼠去打造一個生活的環境,所以有一系列老鼠實驗去證明了,老鼠的這種社會行為跟獎勵機制,其實跟多巴胺是有關係的。

他們注意到,當例如他們有設計一些水是有毒品的水,結果老鼠就會沒有辦法去做很多事,如果不給他設計很多玩具、很多玩伴的話,他們就會一直吸那個有毒品的水,然後最後就毒品成癮了。

可是他們發現,如果給老鼠一個很健康的環境、足夠的活動空間、娛樂設施,以及很多老鼠可以做朋友,他是可以有很多的玩伴、很滿足的,那他們就對那些毒品的水沒有興趣了,就不會再碰那個東西了。


所以這讓我覺得很驚訝,就是這些老鼠實驗、老鼠的社會裡面反映了我們人的狀況,因為我發現這跟我的生命經歷是一樣的。當我受到這些多巴胺吸引的時候,我的各種成癮、或是對於性的刺激、網路的刺激,對於各種新奇的事物著迷,特別是身為一個ADHD,我對這些東西是非常有感觸的。

在我沒有辦法去獲得更高靈性的、身心的滿足的時候,腦科學就會說,其實是一個缺少催產素、或是血清素的狀況,在沒有辦法獲得真正幸福感的狀況下,我就會不斷地去尋找這種短效的毒品性的刺激,而就產生了上癮。

特別是我過去的經歷,讓我最有感觸的是,我大概有兩三次是很嚴重的遊戲成癮,包含大學差點被退學的時候,就是玩遊戲玩到一個非常沒日沒夜跟忘我狀況,包含整個人的健康跟飲食都形銷骨瘦,因為每天睡眠不足、日夜顛倒,都在遊戲的時空裡面。我就發現,那是因為我在現實生活中沒有目標、沒有得到一個被愛被接納的關係,所以就陷到那個裡面。


那有時候教會認為同性戀的生活是罪的狀況下,其實也是專注在這個sample裡面,就是看到他們在沒有辦法獲得更滿足的關係裡面的時候,所墮入一個他們自己也不滿意的狀態。而我們加深了那個狀態的污名化,可是卻繼續的把他們譴責跟控訴在那個框架裡面,然後只用一種言論上面的獎勵,說:「你要走出來啊!」,接著再去高舉一些有辦法把自己走出來的人,把他放到好寶寶、給他貼上一些標籤。

我覺得這種算是一種變相的情緒勒索吧,教會是看到性傾向轉變的、或是變成看起來聖潔的、一種無性戀的狀態,那他如果說一些見證,說已經不再被那些吸引、或是已經不再做那些事的時候,我們用律法主義的思維,再去把他們拿出來去做標籤,那更加的去強化一種,必須要透過肉身的努力、透過憑律法稱義的態度,接著再講基督教的福音。

那因為這個東西他本身跟福音背道而馳,所以反而讓更多同志產生一種無力感,而我想這種無力感透過異性戀、或異性戀的牧者、異性戀長輩口中說出來,對於本身就是性小眾的族群,是一種很強大的隱忍壓力,更讓他們不想要去這個教會,或是覺得這個環境是不健康的。


其實血腥素跟催產素和你說的一樣,跟幸福感有關,幸福感可能讓大家覺得很抽象,我舉一點例子。比方說大家都知道憂鬱,你有沒有過那種心情,就是情緒非常低落,然後整個完全上不來,那種感覺真的很恐怖,你會感覺像在地獄裡面。憂鬱症的人就連續三天就好,只要有三天你的情緒是完全笑都笑不出來、很憂鬱的時候,你真的會覺得快要瘋掉,覺得怎麼會這樣?


妳有經歷過嗎?


我覺得女性在荷爾蒙的週期、還有季節性的變化的時候,可能每個人體質不一樣,我有經驗過就是那整個掉下來,然後整個人看什麼都不順眼、也變成一個很難相處的人,因為我在這個狀況下,我也不知道怎麼經營人際、怎麼樣得到我在社交上的需求,所以我覺得可以體會一些那種感受。

還有一種感受我比較更多體會到,就是焦慮不安,因為憂鬱也是一種就是低落嘛,那有的人憂鬱的形式可能是焦慮、煩惱很多事情、覺得好多事情都沒有辦法完成,所以我覺得那個被焦慮淹沒的感覺也很恐怖。那如果你有好的血清素跟催產素,都可以幫助你恢復,從那種快要瘋掉的情緒裡面走出來。

我不知道聽眾朋友有沒有人是像我一樣,是那種情緒是比較高敏感型的,如果沒有的話可能很難想像這種受生理影響的狀態,那當然像是玩一些遊戲、或是談戀愛,這種都是短效可以很讓人紓壓,但也確實那個狀況並不見得是你喜歡的,因為你真的想要的是穩定自己,回到一個自己是比較平衡的狀態。


所以我自己接觸到的同性戀的好朋友們,當我看到他們狀態不穩的時候,像我有個好朋友跟我說,當他覺得自己最糟糕的時候,他最想要出現有攻擊性的性。

所以為什麼會出現約炮?或是一些比較混亂的性?很多裡面是他那個痛苦無法紓解,但他又沒有伴侶,因為同志朋友也不容易找伴侶、找到穩定的關係,所以他就更容易用一些像是已經不知道怎麼辦的時候,就乾脆放逐自己的那種感覺,他就會覺得那時候自己很危險,可能最需要就是要聯絡朋友,他需要一些情感支持讓他穩定下來。

我其實覺得,在台灣教會還不太能夠支持同志朋友的時候,如果有一些專門服務同志朋友的教會,有這樣的肢體團體,他們彼此能了解這種狀況是比較好的,我覺得是蠻現實的。


而且我覺得剛才我們在談到這一點的時候,我就發現其實很多教會是本末倒置,因為其實當我們就這樣想的時候,你就會發現說,當他有一個固定伴侶的時候,他不是就脫離那個約炮或是群交嗎?

這其實是一個很大進步,如果有人是希望進入穩定伴侶關係,同性伴侶或是同性婚姻的話,其實是一個在基督教信仰上更好更健全的狀況。可是我們卻在反對這個,把他們推到更深的低谷,或讓他們繼續留在那個地方,然後繼續地笑他們,那完全是一個叫太陽與北風的做法。

所以這個是讓大家在了解,要如何去支持陪伴同志朋友的時候,會覺得教會的處理方式是非常的荒謬、反恩典、跟反人性的道路。


我覺得太陽跟北風這個故事比喻真的太好了,當那個風一直吹的時候,只是讓人衣服就是拉得更緊嘛!


對呀,所以也有些人就發現,教會有一些人他可能會罵同性戀性行為罵得很深,結果他是深櫃,這是有些案例也會讓大家覺得很荒謬,因為其實是他對自己的不接納、自己軟弱的譴責,然後把這個仇恨、這樣的受挫感把他往外梳理,讓他以為好像可以反得更大力、跟呼聲更大,就可以弄假成真,或是就因此就解決自己內在的不安的問題,是有些案例是這樣子。 逐字稿下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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